2019林州市第二届红旗渠山地越野赛将在红旗渠畔开赛,起于林州市中华古板栗公园,途经集自然景观与历史名胜古迹为一体黄华神苑景区,穿越海拔1172米的鲁班豁,到达终点太行山森林运动公园。

赛事具体规程:

一.主办单位:林州市旅发委 林州市总工会 林州市教体局

二.承办单位:

林州市登山协会

三.协办单位:

市公安局、市卫健委、黄华镇镇政府、市新闻中心、市电视台、大峡谷风景区、红旗渠风景区、黄华风景区、林州市红旗渠救援队、林州市蓝天救援队、爱林州网、翌然航拍

赞助单位:白云边酒业  运通·玉荷里



空中叠墅,峰境大宅,运通玉荷里,院子里的家国天下,甄稀绽放,献礼林州!

品鉴热线:6829888

地址:太行路与站北街交叉口东北角



在4小时关门时间内完赛的各组选手取前50名颁发完赛奖牌。



四.比赛时间:

2019年5月11日 上午09:00

五.比赛地点:

林州市古板栗公园

(市区乘坐7路公交车到古板栗公园站)

六.比赛办法:

1. 登山方式为徒步登山;

2. 登山路线:



路线:

全程组为:林州市古板栗公园—渠东路(经过庙荒和止房)—黄华景区—老祖庙—鲁班豁—太行山森林运动公园。(全程约21公里)

群众健身组路线为:林州市古板栗公园—渠东路(经过庙荒和止房)—黄华景区—终点黄华水库。(全程为6公里)

路况:林州市古板栗公园—渠东路—黄华景区门口(约5公里,路面为柏油路和水泥路面)

黄华景区门口—老祖庙—鲁班豁—太行山森林运动公园(约16公里,为台阶路面和砂石路面)

3.参赛人数:全程组限报300人,群众健身组限报500人。

4.个人名次以完成全部赛程所用时间计算,成绩优者名次列前;

5.个人比赛关门时间4小时。

6.申诉:对比赛结果、竞赛成绩、裁判员执裁、运动员参赛资格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组委会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报告及5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如果胜诉,500元全额退回,败诉者申诉费不退。

7.参赛人员需要赛途中打卡盖章,否则成绩无效。


七.报名截止时间:

2019年5月5日下午17:00

八. 比赛要求:

1. 年龄要求18(含)-55(含)岁,性别不限;

2. 服从管理人员安排,尊重裁判;

3. 报名前请确认自己身体处于健康状态,有不宜从事登山活动的人士,请勿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4. 凡在比赛途中有抄近路、冒名顶替等作弊者,成绩无效。

九. 奖项设置:

1.男、女个人全程赛:各取男女前20名

第一名奖金5000元,第二名奖金3000元,第三名奖金2000元,第四名奖金1500,第五名奖金1000元,六至十名各500元,第十一名至第二十名各100元。

2.群众健身组:各取男女前10名

第一名奖金1000元,第二名奖金800元,第三名奖金600元,第四名500元,第五名300元,六至十名各200元。

3.在4小时关门时间内完赛的各组选手取前50名颁发完赛奖牌。

十. 报名办法:

1.提供身份证信息

2.报名费:全程组为每人50元(含保险费)

群众健身组为每人20元(含保险费)

参赛选手可凭号码簿11日至13日免费游览红旗渠、太行大峡谷、黄华景区。

3.开赛前凭身份证现场领取号码簿。

4.微信报名:卡特 15837253765


十一. 免责声明:

1.凡参赛运动员均有大会统一办理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标准按保险公司规定执行),不足部分由参赛者本人承担,组织方不担负任何意外事故的相关法律连带责任。

2.报名参赛者需提供身体健康证明,如因身体原因出现问题,组委会不予负责。健康证明不提供者,属于自动隐瞒,与赛事组委会没有任何责任。冒名顶替者不属于参赛运动员。

3.杜绝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等易发疾病人员参加,否则后果自负。

4.报名同时视为本人已经阅读本责任免除书,已明白无误地知悉、理解、掌握本责任免除书的全部内容和含义,完全接受本责任免除书中规定的条件。A.本人在报名时向组织方出示的相关证明,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保证无任何隐瞒。 B.本次赛事活动包括对技能要求非常高及要求具备良好身心健康状况的项目,本人对登山项目及其他相关情形的高风险性及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已有充分认识,遵守赛事的一切规则、规程并自愿承担与之相关的一切后果。 C.赛事期间,本人服从组织者的活动安排,凡因个人私自行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完全责任。 D.赛事期间,凡因个人隐瞒实际情况(病史、身体状况及其他状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E.必须尊重当地民族宗教等风俗习惯,由于本人原因造成的与当地居民的纠纷、冲突等,一切后果自负。 F.本人(含本人的代表、继承人、受益人和亲属)同意承担由于参加本次赛事而可能遭受或引起的任何损失、财产损坏、疾病、伤亡(以下共同称为“损失”)的全部风险和责任。免除赛事相关的所有个人和组织的责任,使其免受由于本人在赛事期间所遭受的损失、财产损坏、受伤、疾病或死亡而主张的任何索赔。 G.本人同意本次赛事组织方在全球范围内永久性地发表、使用、修改和开发任何同本次赛事有关的本人或有本人出现的信息和材料(包括照片、录像和影片),组织方有权对上述信息和材料进行进一步转授和许可。这些信息和材料使用无需向本人进行提前通知,或提供额外的补偿,而且本人放弃所有检查或批准的权利。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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