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佳木斯马拉松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佳木斯市体育局、佳木斯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佳木斯市商务局

三、运营单位

北京金英熊体育产业有限公司、佳木斯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无锡锡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艾加国际智业、大连司马方达体育有限公司。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2023年8月13日(星期日)上午6:00至12:00,佳木斯市中心广场

五、领物时间和地点

2023年8月11日&12日8:00—17:00,佳木斯文旅会展中心

六、比赛项目及规模(共)

(一)马拉松(42.195公里)3000人

(二)半程马拉松(21.0975公里)1000人

(三)迷你跑(约5公里)1000人

七、起点和终点

全部项目起点:佳木斯市政府广场

全部项目终点:佳木斯市政府广场

八、比赛线路

(一)马拉松线路 

市政府广场—红旗街(左)—长安西路(左)—浦东街(左)—红旗街(右)—滨江路—滨江东路(右)—杏林路(右)—长安东路(左)—和平街(右)—桥北路(左)—站前路(左)—安庆街(右)—杏林路(右)—光复东路(右)—长胜街 (右)胜利东路(左)—学府路(右)—四丰路—环四丰水库路(左)—四丰路(右)—四大路(右)—红旗南路—红旗(左)—长安西路—市政府广场

(二)半程马拉松线路

市政府广场—红旗街(左)—长安西路(左)—浦东街(左)—红旗街(右)—滨江路—滨江东路(右)—杏林路(右)—长安东路(左)—和平街(右)—桥北路(左)—站前路(左)—安庆街(右)—杏林路(右)—光复东路(右)—长胜街 (右)胜利东路(左)—学府路(右)—四丰路—四大路(右)—红旗南路—红旗街(左)—长安西路—市政府广场

赛道以中国田协委派丈量员丈量后公布的为准。

九、报名办法

(一)预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2日10:00至2023年7月20日24:00;

(二)报名结果公布时间:

2023年7月21日14:00。报名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报名费,过期未成功缴费者报名资格作废,名额仅限本人参赛,不允许转让。

(三)报名费用:

1.中国籍(含港澳台)选手

马拉松项目200元/人

半程马拉松项目150元/人

迷你跑项目80元/人

2.外籍选手

马拉松项目200元/人

半程马拉松项目150元/人

迷你跑项目80元/人

经组委会确认获得参赛资格的选手(报名成功),不可更改参赛项目。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参赛,赛后可邮寄到付参赛包,报名费不予退还。

(四)报名办法详见《2023佳木斯马拉松报名须知》。

十、参加办法

(一)参赛选手年龄要求 

1.参加马拉松比赛选手限18周岁以上(2005年8月13日前出生)。 

2.参加半程马拉松比赛选手限16周岁以上(2007年8月13日前出生)。 

3.参加迷你跑比赛选手不限制年龄。

报名特别要求:16周岁以下(2007年8月13日后出生)的比赛选手须征得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或直系亲属同意并签署免责声明后方可报名参赛;

(二)参赛选手身体状况要求

马拉松比赛是一项高强度长距离的竞技运动,也是一项高风险的竞技项目,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经常性参加跑步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应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能力,选择合适项目参赛,并确认参赛声明中的有关条款。

组委会强烈建议参赛者在赛前一个月内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以确定能否适合参加高强度的运动比赛,体检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血压、心率、心脑血管、心肺肝肾功能等。因个人身体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选手本人承担责任。

有以下疾病患者和身体状况者不宜参加本次比赛:

1、患有心脑血管性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瓣膜病、冠心病、心肌炎、心律失常、周围性血管病、高(低)血压、贫血、白血病、各类出血性疾病等 ;

2、患有呼吸道感染、结核、哮喘、气管炎、肺源性心脏病等;

3、患有肝、肾、脾功能不全者,如肾盂肾炎、肝硬化等;

4、患有代谢性疾病,如糖尿病、低血糖、痛风、甲亢及甲功能疾病者等;  

5、患有精神失常、精神分裂、癫痫病等;

6、患有脊柱和四肢关节损伤者以及其它不适合参加剧烈活动和体育活动的疾病等;

7、比赛日前两周以内患感冒;

8、孕妇。

9、.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10、赛前请勿饮用含有酒精饮料及烈性酒品,选手需要在领取赛事物品时候,签署《参赛声明》

十一、竞赛办法

(一)按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2018-2019》及世界田联最新修订内容、《中国田径协会路跑管理文件汇编》(2023版)和《2023佳木斯马拉松竞赛规程》执行。

(二)参赛选手必须将组委会统一发放的内含感应计时芯片的号码布正确佩戴在胸前显著位置。凡未按规定佩戴号码布、折叠或遮挡号码布,组委会有权取消其比赛成绩;未按规定佩戴芯片,导致计时点未记录成绩者,将取消比赛成绩。

(三)参赛选手须佩戴本人号码布和计时芯片,在赛前120分钟内到指定区域进行检录,并按报名成绩(以报名选手在中国马拉松信息平台上2023年7月1日前公布的最好成绩作为依据)从快到慢进入指定区域集结,赛前10分钟停止检录。

(四)按照组委会邀请参赛选手出发区、马拉松A区、马拉松B区、半程马拉松C区、半程马拉松D区、迷你跑E区、迷你跑F区进行比赛分区。组委会在每个分区前设置检录地毯,参赛选手不得越区起跑,但前区可到后区起跑。在比赛发令后,参赛选手先通过所在分区检录地毯后,再通过起点计时地毯的成绩方可有效。

(五)采用分枪发令起跑。第一枪6:00,马拉松项目参赛选手出发;第二枪6:10,半程马拉松和迷你跑项目参赛选手出发。如果参赛选手无效起跑,不会被叫停,但裁判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六)组委会为马拉松、半程马拉松项目的参赛选手提供一次性感应芯片计时服务,参赛选手必须统一佩戴一次性感应计时芯片,如因参赛选手本人未能正确佩戴计时芯片导致无法记录成绩,组委会不承担责任。

(七)比赛现场为马拉松、半程马拉松项目的参赛选手提供存取衣服务。存衣袋上必须粘贴与本人的参赛号码相一致的小号码布,于比赛当天5:55前存在起点相应的存衣处上。赛后凭大号码布于各终点关门时间后的1个小时内到终点对应的存衣处领取。如超过领取时间没有领取的,请在赛后5天内到组委会指定地点领取,过时组委会将按无人领取处理(如需邮寄,产生的费用由选手本人承担)。请勿将贵重物品(如有效证件、手机、现金、手表、各种钥匙、其他电子产品等)、易燃易爆和违禁物品存放在包内,如发生损坏、遗失或安全事故,责任由参赛选手承担。

(八)补给站

组委会在赛道沿途设置有饮水、饮料、能量补给站点。自备饮料根据特邀参赛选手的需求设置。

序号

距离

饮用水

功能饮品

食品

补液盐

CP1

5km




CP2

7.5km



CP3

10km



CP4

12.5km



CP5

15km


CP6

17.5km



CP7

20km


CP8

22.5km



CP9

25km


CP10

27.5km



CP11

30km


CP12

32.5km



CP13

35km


CP14

37.5km



CP15

40km


说明:以上补给站点仅供参考,以现场实际设置为准。组委会将依据比赛日天气状况,在赛道增加喷淋设施及补液盐。

(九)关门距离和时间

为确保参赛者比赛安全、顺利,比赛期间比赛路线各段设关门时间(以第一枪起跑枪声时间计算),限时进行交通封闭。起跑至关门时间到后,各路段恢复正常交通。在规定的关门时间内,未跑完对应距离的参赛选手必须立即停止比赛,退出赛道,以免发生危险。退出的参赛选手可乘坐组委会提供的收容车到相应项目的终点。 

关门时间按自然时间计算: 

序号

距离

关门时间

CP1

5公里

07:00

CP3

10km

07:40

CP5

15km

08:00

CP7

20km

08:50

CP9

25km

09:40

CP11

30km

10:10

CP13

35km

10:40

CP15

40km

11:30

终点

42.195km

12:00

注:如发生特殊情况时,组委会有权决定提前关门,参赛选手需服从组委会统一安排。 

(十)领取竞赛物品

1.赛前三天参赛选手本人需根据2023佳木斯马拉松官网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证件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参赛号码布、感应计时芯片等竞赛物品,不允许代领。

2.领取竞赛物品时参赛选手须全部满足组委会制定的参赛要求,组委会有权依据疫情防控要求动态调整赛事疫情防控政策和措施。

3.赛事组委会有权对不符合参赛资格的选手不予发放竞赛物品,并不予退还报名费。

(十一)计时办法

1.组委会为所有参加马拉松和半程马拉松的参赛选手提供感应计时服务,迷你跑参赛选手不提供计时服务。

2.组委会将在起点(含马拉松选手集结区前、半程马拉松选手集结区前)、每5公里点、21.0975公里点、折返点和终点(马拉松终点、半程马拉松终点)设有计时感应带(区)。选手在跑进过程中,必须通过所有的地面计时感应带(区),如缺少任何一个计时点的记录,或两个计时芯片在感应带的成绩误差小于0.1秒将取消该选手的比赛成绩。

3.组委会赛后将为马拉松和半程马拉松参赛选手同时提供枪声计时和净计时成绩。

4.计时芯片为一次性计时芯片,不收取押金,将在赛前与号码布同时发放。

(十二)本次比赛不设轮椅竞速赛项。

(十三)本次比赛按照有关规定对参赛选手进行兴奋剂检查。

(十四)有关竞赛的其他具体要求和安排,请查阅赛事《官方手册》。

十二、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1.马拉松名次奖(人民币)

马拉松男、女第一至第八名选手分别获得如下表所列的奖金。马拉松项目前八名以枪声成绩为准,其他以净计时成绩为准。

半程马拉松名称取前六名。

全程马拉松奖金

男子

女子

名次

奖金

名次

奖金

第一名

10000

第一名

10000

第二名

8000

第二名

8000

第三名

6000

第三名

6000

第四名

5000

第四名

5000

第五名

4000

第五名

4000

第六名

3000

第六名

3000

第七名

2000

第七名

2000

第八名

1000

第八名

1000

半程马拉松奖金

男子

女子

名次

奖金

名次

奖金

第一名

6000

第一名

6000

第二名

5000

第二名

5000

第三名

4000

第三名

4000

第四名

3000

第四名

3000

第五名

2000

第五名

2000

第六名

1000

第六名

1000

3.迷你跑项目不计取成绩和名次。

(二)其他事项

1.马拉松及半程马拉松项目所有获奖选手的成绩将在赛事官方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并确认无兴奋剂问题后再行发放奖金。如发现兴奋剂检查有问题者,取消该名次和奖金,后面名次不递增。

2.上述所有奖金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征收20%个人所得税。不分国籍,选手获上述奖励均发人民币。 

3.组委会为在关门时间内完赛的马拉松和半程马拉松参赛选手发放完赛奖牌,完赛成绩证书在赛事官方网站提供下载,成绩证书下载时效为90天。

4.参赛选手如若对成绩有异议,请在赛事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组委会申诉,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

5.半程马拉松和马拉松项目男女前三名获奖选手均须参加现场颁奖,并按要求穿戴领奖装备。

十三、处罚办法

组委会将在起点、分段计时点、折返点和终点等处设置比赛录像,记录比赛全过程。在比赛期间的违规行为,由组委会依据竞赛规则和竞赛规程进行处罚。如发现以下情况,将予以处罚: 

(一)参赛选手出现冒名顶替(替跑)参赛、弄虚作假以谋求赛事名次及奖金等情况的,一名参赛选手同时携带两枚以上(包括两枚)芯片参加比赛的(两个传感器在计时点的成绩误差小于0.1秒),私自转让和伪造号码布参赛的,多人交替接力跑的,组委会将进行处罚,并报请中国田径协会予以追加处罚: 

1.由赛事总管取消所有相关违规者在2023佳木斯马拉松中取得的比赛成绩和名次及对应的奖励; 

2.终身禁止所有相关违规者参加佳木斯马拉松。

(二)在比赛期间出现下列问题之一,由组委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参赛选手取消佳木斯马拉松比赛资格及成绩、暂停比赛、禁赛1至2年及终身禁赛等处罚,严重者报请中国田径协会予以追加处罚: 

1.以虚假年龄报名的; 

2.隐瞒身体疾病的; 

3.未按要求穿着比赛服装和佩戴号码布或赛事手环的; 

4.不按规定的起跑顺序在指定起跑区前面起跑的; 

5.起点不按规定时间出发抢跑的; 

6.运动员的教练员、经纪人乘任何车辆进入赛道的; 

7.没有沿规定路线跑完比赛,绕近道或途中插入、乘坐交通工具后进入赛道的; 

8.比赛中采用挤人、推人、撞人、绊人等犯规行为的; 

9.在终点不按规定要求重复通过终点领取纪念品的; 

10.未跑完全程私自通过终点领取纪念品的; 

11.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和裁判指挥的; 

12.比赛期间谩骂、打架、滋事的;

13.长期逗留导致选手所在区域滋生安全隐患的;

14.赛道全程禁烟,奔跑途中吸烟选手当场取消参赛资格,完成者取消比赛成绩;

15.世界田联竞赛规则144.3(a)的处罚条例;

16.世界田联竞赛规则163.15(c)关于补给站以外补给品的处罚条例;

17.世界田联竞赛规则240.6关于无效出发的处罚条例;

18.此项未列出条目由中国田径协会和世界田联根据技术规则管控。

(三)凡利用虚假信息获取参赛资格者、报名后转让参赛资格或将号码布转给他人者、替跑者和无参赛资格者,在比赛期间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十四、医疗救护

(一)组委会在起点、赛道沿途及终点设立固定医疗站。医疗点前50米有明显的标识;沿参赛选手的跑进路线,有急救车跟随;赛事组委会将在固定医疗点、补给站点安排志愿者和工作人员,协助医疗救护、维护比赛秩序,参赛选手有问题可以随时求助。

(二)组委会在赛道沿途设立移动AED医疗救援服务。

(三)组委会在赛道沿途设置急救志愿者,协助医疗救护、维护比赛秩序,参赛选手可随时向他们请求帮助。

(四)在比赛中若选手丧失意识,则自动委托组委会的急救人员采取一切手段进行急救,包括但不限于CPR心肺复苏,AED体外除颤,租用车辆进行快速转运。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以及伴随的费用,均由选手本人承担,参与施救的组委会急救人员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方面的责任。

(五)为保障参赛选手的生命安全,经组委会授权的赛事裁判、急救人员和工作人员对明显不能继续进行比赛的参赛选手,有权终止其比赛。 

十五、参赛保险

(一)组委会为所有参赛选手和工作人员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若由于参赛选手报名信息填写不全或不真实造成无法购买保险或者保险无效的,责任由参赛选手自负。

(二)组委会购买的保险为人身意外伤害险。但由于自身疾病、身体原因所引起的不良后果,不属于意外伤害保险,例如,中暑、昏厥等情况不在组委会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范围。请认真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审慎报名参赛。

(三)组委会在比赛期间提供免费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经组委会确认的参赛选手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参赛选手与院方结算后向保险人申请索赔,保险人在保单责任范围及限额内赔偿。

(四)参赛选手在比赛前12小时内饮酒、比赛过程中因服用兴奋剂或其他违禁药品,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责任由参赛选手自负。

十六、技术代表、比赛监督和裁判员

由中国田径协会、黑龙江省田径协会、佳木斯市体育局及赛事组委会负责选派。

十七、自甘风险

《民法典》中的“自甘风险”条款在《民法典》中确立了文体活动中的“自甘风险”条款,其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危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有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安全保障责任的规定。

十八、关于肖像权

选手在参加赛事活动期间,所产生的影像(视频、照片)版权所有权归赛事组委会所有,组委会及相关机构,可用于法律允许的各种范围(含商业活动);选手可以在赛事组委会指定的影像网络平台下载赛事相关图片,并保证不用于任何与商业相关的活动和传播中;如有异议,请提出,否则视为默认本项条款;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可以把本赛事相关影像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及其他文化体育活动中;如若使用,必须得到赛事组委会,及赛事版权拥有方北京金英熊体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的授权。

十九、组委会地址:佳木斯市郊区机关行政二号楼

联系电话:1339181039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至11:30,13:30至17:00

官方邮箱:flz@fe-maratho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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