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长三角绿水青山运动会

齐云山霞客古道登高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上海市体育局、江苏省体育局、浙江省体育局、安徽省体育局、黄山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黄山市体育局、休宁县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祥源·齐云山度假区

四、运营单位

波动体育
五、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竞赛时间:2024年4月21日8:30—12:40

(二)竞赛地点:齐云山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

六、竞赛项目

(一)登高男/女子组(7km)。

(二)踏青组(10km)。

七、竞赛路线

(一)登高男/女子组(7km)

1.起终点:齐云山游客中心

2.路  线:齐云山游客中心(起点)—登封桥—九里十三亭—望仙楼—月华街—玉虚宫—会仙阁—后山脚—南坑—步瀛桥—祥富瑞客栈—齐云山游客中心(终点)。

(二)踏青组(10km)

1.起终点:齐云山游客中心

2.路  线:齐云山游客中心(起点)—登封桥—九里十三亭—望仙楼—梦真桥—一天门—真仙洞府—三天门—涌泉—月华街游客中心—最高峰—廓岩—神秘长廊—方腊寨—方腊洞—紫云关—会仙阁—南坑—步瀛桥—祥富瑞客栈—齐云山游客中心(终点)

八、参赛办法

(一)参赛年龄18至60周岁(1964年1月1日至2006年10月1日前出生者)。

(二)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跑步锻炼或训练、跑山、野外徒步等基础。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加本次比赛所设各项目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比赛日前两周以内患过感冒者;

7.赛前一晚大量饮酒或睡眠不足者;

8.孕妇;

9.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组委会要求所有参赛者通过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含心电图检查,体检报告须于领物当日提交),并结合体检报告进行自我评估,确认自己的身体状况能够适应徒步运动,方可报名参赛。

(三)所有参赛人员须签订《自愿参赛责任书》。

九、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登山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和本次比赛的竞赛规程及相关补充规定。

(二)号码布由组委会统一编发。参赛者须按要求正确佩戴号码布于胸前位置(四角固定),凡未按规定佩戴、折叠或遮挡号码布,取消比赛成绩。

(三)所有选手须在比赛过程中自始至终正确佩戴赛事号码布,将号码布佩戴在胸前,切勿用衣物、腰包等物品遮挡号码布。如选手私自折叠、遮挡、撕毁、损坏号码布,将取消参赛资格,不能检录入场,无法取得赛事成绩及完赛物品。未按规定佩戴号码布芯片,导致计时点未记录成绩者,将取消比赛成绩。如选手私自涂改、制作、转让、贩卖号码布,将按本次赛事处罚办法进行处罚,且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原号码布持有者负全部责任。

(四)比赛检录

所有选手检录时间为比赛日4月21日上午07:00—08:15,请选手合理安排出行时间,至少在赛前60分钟到达起点指定区域。选手入场通过号码布查验后,按竞赛项目进入相应集结区。

(五)集结顺序

本次比赛按登高男/女子组(7km)、踏青组(10km)的顺序分区检录集结,各项目间距10米。

(六)发令

本次比赛采用一枪发令各项目同时起跑的办法。如果选手违规起跑(含越区起跑及抢跑),不会被叫停,裁判赛后将直接取消其参赛成绩。

(七)计时办法

1.本次比赛采用感应计时办法,感应计时芯片将在选手通过起点开始计时(净计时);

2.在起点、CP1、CP2和终点设有计时地毯,选手在跑进过程中,均必须通过所有的地面计时设备。在关门时间内完成比赛但因个人原因缺少任何一个计时点的成绩,或两个计时芯片在多个计时点的成绩误差小于0.1秒,将取消参赛选手的成绩。不予排名并取消计取成绩,且无法生成成绩证书;

3.计时芯片将在参赛物品领取现场与号码布等参赛物品同时发放,本次比赛采用一次性计时芯片,不收取芯片押金,赛后不回收;

4.踏青组不提供计时服务。

(八)关门距离和时间

在规定关门时间内,未完成对应距离的参赛者须立即停止比赛,退出线路,以免发生危险。

关门距离和时间(以08:30发令枪声时间为准)具体见下表:

发令时间

竞赛项目

距离

关门时间

具体时间

8:30

登高组
(7公里)

3公里

1小时10分

9:40

5公里

1小时50分

10:20

7公里

2小时30分

11:00

8:40

踏青组
(10公里)

10公里

4小时

12:40

备注:如发生突发和特殊情况时,组委会有权决定提前关门,参赛选手须服从统一安排。

(九)参赛者须严格按照赛会确认的路线行进,如遇突发或特殊情况时,组委会有权决定提前关门,参赛者须服从指挥,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十)参赛者如因体力不支、身体不适或在关门时间内无法到达终点或相应距离等情况,应及时退出比赛。

(十一)组委会为所有参赛者提供参赛包(抽绳背包、T恤、号码布),完赛提供完赛纪念奖牌,参赛选手可自备徒步手杖、保暖衣物、干粮等物资。

(十二)饮水站、厕所

1.本次线路沿途共规划了4个补给站。登高组:望仙楼(2.5公里)、涌泉(3公里)、后山脚(5公里);踏青组:望仙楼(2.5公里)、涌泉(3公里)、紫云关(6公里)、后山脚(8公里)。

2.本次线路沿途共规划了5个旅游公厕。登高组:望仙楼(2.5公里)、涌泉(3公里)、会仙阁(4公里)、后山脚(5公里);踏青组:望仙楼(2.5公里)、涌泉(3公里)、方腊寨(5公里)、会仙阁(7公里)、后山脚(8公里)。

(十三)医疗救护

1.本次线路共规划了4个医疗点。登高组:游客中心(起终点)、望仙楼(2.5公里)、后山脚(5公里);踏青组:游客中心(起终点)、望仙楼(2.5公里)、紫云关(6公里)、后山脚(8公里);医疗点前50米有明显的标志。

2.线路沿途设置检查裁判、安全员,协助医疗救护、维护赛道秩序,参赛者可随时向他们请求帮助。

3.在比赛中,若参赛者丧失意识,则自动委托组委会采取一切手段进行急救,包括但不限于CPR心肺复苏、AED体外除颤、车辆快速转运。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以及伴随的费用,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十四)在比赛期间出现下列问题之一,由组委会视情节轻重给予参赛者取消参赛资格、禁止参赛1-2年及终身禁止参赛等处罚:

1.虚假年龄报名或报名后由他人替参与者;

2.携带他人号码布或1名参赛者同时携带2张或2张以上号码布参加比赛;

3.不按规定的出发位置在非指定区域出发;

4.出发有违反规则行为;

5.关门时间到后不停止比赛或退出比赛后又返回线路;

6.没有按规定线路行进完全程,抄近道或乘交通工具途中插入;

7.以接力方式完成比赛;

8.不按规定要求重复通过终点、未行进完全程私自通过终点领取物资、奖牌;

9.私自伪造、涂改或转让号码布;

10.不服从大会工作人员的指挥,干扰比赛,打架斗殴,聚众闹事;

11.参赛者不得携带宠物进入路线;

12.其他违反规则规定、体育道德的行为。

利用虚假信息获取参赛资格、报名后转让参赛资格给他人替参与者、报名者和替参与者皆属违规,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十五)有关徒步赛的其他具体要求和安排,请查阅《赛事指南》。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登高组录取前20名,前3名分别颁发奖牌、吉祥物,1-20名颁发成绩证书和奖励。

奖励标准(人民币/税前)

名次

登高男子组

登高女子组

第1名

1000

1000

第2名

800

800

第3名

600

600

第4-10名

200

200

第11-20名

100

100

(二)踏青组不录取名次及奖励。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本届赛事参赛规模总计3000人,其中登高男/女子组(7km)项目限报2700人,踏青组(10km)项目限报300人,参赛选手限报其中一项,报名额满即止。

2.网上报名:即日起至时间2024年4月15日,先到先得。

3.报名方式:关注“绿水青山运动会”官方公众号,点击“赛事报名”菜单,选择“齐云山登高”进入报名页面,完成信息填写。具体报名方式、报名流程请查阅赛事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报名须知》。

4.报名费

(1)所有项目均每人30元人民币。

(2)组委会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报名,有权对利用虚假信息报名的选手取消参赛资格。所有报名选手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项目,报名费将不予返还,不允许转让,名额仅限本人参赛。

5.联系方式:刘琳  18756633751

(二)报到

1.参赛人员于4月20日8:30至19:00到齐云山文体旅游中心领取参赛相关物料。

2.参赛人员报到时须交验本人二代身份证、身体检查健康证明,签定《自愿参赛责任书》,否则不予参赛。

十二、保险

本次比赛组委会为所有参赛者和工作人员购买竞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以报名信息为准,若由于参赛者报名信息填写不全或不真实造成无法购买保险或者保险无效,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特别说明:

(一)组委会购买的保险为人身意外伤害险。由于自身疾病、身体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身有慢性疾病、隐性疾病、身体承受力不足等原因)所引起的不良后果,若最终被保险公司认定不属于理赔范围,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费用、误工损失、伤残赔偿或补偿、死亡赔偿金等)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与组委会无关。因此,请跑友审慎报名参赛。

(二)组委会在竞赛期间提供免费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参赛者自理。

(三)参赛者在竞赛过程中因服用兴奋剂或其他违禁药品,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责任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四)为了保障参赛者的生命安全,经组委会授权的赛事裁判和工作人员对明显不能继续进行比赛的参赛者,有权终止其比赛。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于长三角绿水青山运动会组委会,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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